七一標誌性的敏感日子前夕,警方一直留意網上是否有人發佈具煽動性帖文,警方早前收集情報,突擊搜查將軍澳區一住宅單位,搜出7支仿製槍械及一批刀劍等武器,並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違禁武器」及「管有仿製槍械」罪名拘捕單位內的一名41歲裝修工人,警方正調查武器來源,有否牽涉其他案件,以及被捕人管有該批武器的動機,不排除與七一有關。
消息透露,被捕男子並無黑社會背景。惟有人自2000年起,在其社交平台fb不斷發放反政府訊息,又不時發表有「光時」口號的帖文。今年6月27日,有人在fb發放以希臘文砌成的「光時」口號。警方追查下,懷疑有人在將軍澳一住宅單位儲存一批武器,因而採取行動。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3B主管高級督察劉啓彥講述案情時表示,重案組探員昨日(29日),突擊搜查該個位於將軍澳區住宅單位,在單位內搜出7支仿製槍械 (包括6支仿製手槍、 1支仿製步槍)、 1個中式飛鏢、6把摺刀、2把短刀、1把中式長劍及1把斧頭。探員在單位內拘捕一名41歲中國籍男子,涉「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仿製槍械」罪名。現仍被警方扣留調查中。
劉啓彥指,警方正調查該批武器的來源,是否牽涉其他案件,以及被捕人管有武器的動機等作深入調查,不排除與七一有關,或稍後有更多人被捕。而該批槍械將交軍械鑑證科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管有仿製槍械,一經定罪最高係會判監7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一經定罪最高會判監3年及罰款1萬元。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管有攻擊性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判監2年及罰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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