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炎熱,劏房戶及籠屋戶面對高溫的室內環境,水電費難免增加,惟部分住所欠缺獨立電錶,令業主有機會濫收水電費。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日(2日)發表《暑熱籠屋板房劏房氣溫及居民生活狀況暨水電收費問卷調查2023》,發現八成半受訪者不知道水務署及電力公司向租住的整個單位收取的水電費,有被濫收的風險。社協建議政府完善規例針對出租者加強執法權力,並加強罰則。
租戶擔心舉報後影響租約 業主或加租報復
社協在今年5月及6月期間,訪問了376個租住劏房、板間房及天台屋住戶,透過租約或租單了解住戶水電收費及在酷熱天氣下的住屋狀況。調查發現,在新的《水務設施條例》及劏房租管生效後,劏房戶的水電訂價中位數與去年相同,亦有接近兩成及一成半受訪者收費回落至10元及12元,惟有七成半住戶的水費較水務署的最高訂價高。
調查亦指,約八成半受訪者反映不清楚水務署及電力公司向租住的整個單位收取的水電費用,八成不知道電力公司及水務處的收費準則,故未能判斷有否被濫收水電費。面對懷疑濫收的情況,只有3.6%受訪者表示或會向政府投訴,九成半受訪者不會投訴。近五成受訪者擔心舉報後身份曝光會影響租約;五成半受訪者擔心水電費減了後卻被加租。
個案:整個月不在港 卻被收400元水電費
市民鄭小姐的現時於深水埗租住劏房,現時被收取的水費較水務署的最高訂價要高。她表示,過去一個月不在香港,但仍被收取逾400元的水電費,業主拒絕向她出示水相關單據。當時社協曾協助她寫信到水務處投訴,但最終因擔心影響租約而放棄控告。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建議,政府應盡快通過水務處的修例建議,加強水務監督的執法權力;政府分階段巡查全港劏房,加強違規者安裝獨立水電錶或豁免租戶累進收費。此外,建議主動抽查地產代理公司及「放蛇」,源頭堵截新增違例情況。
記者:朱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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