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寶安大廈昨日(2日)發生外牆石屎剝落事故,擊中一輛停泊在路邊的貨車,造成一人受傷,警方事後拘捕單位的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屋宇署今日(3日)繼續跟進事件,指翻查紀錄後,確認墜下的簷篷屬16樓一住用單位的僭建物。
屋宇署表示昨日下午接獲警方通知後,隨即派員視察,發現大廈16樓外牆有簷篷墜下,另外牆有個別簷篷及伸建物有鬆脫情況,但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在消防處協助下,該些外牆鬆脫物已經被移除,而翻查紀錄後,確認墜下的簷篷屬16樓一住用單位的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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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道三線滿佈石屎。資料圖片
一輛貨車途經被擊中。資料圖片
行人路上有大量石屎。資料圖片
現場大量石屎。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受傷送院。資料圖片
現場遺下大量石屎。資料圖片
旺角道發生冧石屎事件。資料圖片
警方封鎖現場。資料圖片
旺角道寶安大廈石屎剝落。資料圖片
警員在寶安大廈調查。資料圖片
寶安大廈疑天台簷篷塌下。資料圖片
屋宇署指涉事大廈有57年樓齡,署方於2014年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得悉法團參加市建局的樓宇復修資助計劃,而有關資助申請亦在2021年3月獲批。法團委聘的註冊檢驗人員於2023年3月向署方提交檢驗報告,當中建議需進行修葺工程。現時有關顧問公司正準備有關修葺工程的招標文件,並預計於7月下旬與法團商討承建商招標事宜。
屋宇署稱,雖然涉事大廈已進行驗樓,但仍需完成修葺工程,相關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方被視為遵辦。屋宇署會繼續與法團跟進,敦促其盡快展開維修工程,並在有需要時考慮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有關法定通知適時獲得妥善遵辦,保障住戶及公眾安全,又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樓宇無僭建物及不可進行違例建築工程;而適時維修和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基本責任,單靠屋宇署的執法行動並不足以持續而有效地解決樓宇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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