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港女兩度在個人社交帳戶出Po公審被人偷拍,最近一次更公開自己被偷拍的照片,部分網民指內容只是普通街拍,「咁都算犯法」,有網民更指涉事港女,平日公開的相片,尺度更大,事件掀起爭議。
港女兩度被偷拍出Po公審掀爭議 平日晒相仲暴露?↓↓↓
該名港女最近在個人社交帳戶,以限時動態公開捉到偷拍男的相片,她在一張相片寫道:「X你老X又偷影X街」。
相中拍到一名估計為偷拍男子的大半身,男子手持手機,打開相簿,似在刪除偷拍相片。
「係咪又要我報警」
另一張則為該港女的偷拍照,看到偷拍照拍到該港女全身,角度為平視,未見高炒或低炒等視角,亦未有拍到港女秘密部分。
相片看到當時穿性感露腰衫的港女,站在一間店鋪的書報陣列架前,港女在有關偷拍照上寫道:「咁都可以話冇錄到我?係咪又要我報警。」
兩個月前亦曾被人偷拍
該名港女在兩個月前,亦曾出Po,公審一名港男扮聽電話,偷拍和跟蹤她,其後被她男朋友捉住理論,當時有途人代為報警,和今次不同,該Po只是文字描述,未附有相片。
港女公審偷拍男的帖文一出,不少網民在連登討論區熱議事件,網民焦點在該偷拍照如同普通街拍相,這是否犯法。
街拍是否犯法掀爭議
「乜香港喺街唔可以影人咩?」「咁啲街拍全部都犯法喎。」「無影到私密既部位,唔犯法㗎喎。」「影雜誌唔覺意影到。」「講真,報警都無用,又無影私人部位個啲,overall影全身啫。」
不過,有網民則不同意認為偷拍港男,未有獲得當事人同意已不對,「依家影人有冇問過佢?」
「代表你可以偷影人?on X logic。」「唔犯法唔代表合理......冇家教、冇禮貌。」「如果畀人偷拍嗰個係我,我唔會咁大方講得出,因為無犯法所以算數囉。」「港男係有種偷拍癮,咩XX垃圾都影一餐,連T恤牛仔褲既女都有得影,幾時學日本韓國影相一定要有聲。」
網民起底指事主曾Po出浴照
事件爭議不息之際,有網民翻查該港女的個人社交帳戶,發現她平日晒相,相片的暴露程度,有些比偷拍照尺度更大,包括有出浴照。
部分網民藉此借題發揮:「出街畀人影下就報警,平時Ig就po呢啲相。」
網民狠批:自己影點同人哋偷影
不過,多位網民均指出偷拍與自己晒相,完全不能相提並論:「其實係consent 問題,我自己Po 身體自主=冇問題。」「佢po呢啲相上IG,就代表比人偷拍係合理?你智商負數?」
「自己影點同人哋偷影!」「咁你自己都唔想畀人影啦。」「平時post性感照,並唔等於佢想被偷拍,所以你嘅邏輯並唔成立。」「的確咁影人係disturbing,人哋有harmful係正常,有人咁影你,你都harmful啦。」
大律師:偷拍男或觸犯遊蕩罪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網查詢時表示,單憑該張相片的內容,難言觸犯窺淫罪,因為不涉及高炒低炒拍攝私密部分,亦未有聚焦放大拍攝女子的敏感部分,另外女子身旁有書架,若拍攝者解釋在拍攝書架,亦可講得通。
不過,陸偉雄指出,這不代表該偷拍男可免刑責,因為若他拍攝前有涉及跟蹤該女子等犯罪情節,導致該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均可能觸犯遊蕩罪,遊蕩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2年。
籲隨街影人應獲當事人同意
他呼籲隨街拍攝別人,為免引起爭駁或可能觸犯刑法,最好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
偷拍行為可能觸犯《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窺淫罪),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如分享影像涉及偷窺或偷拍,不論是第一身拍攝、發布或轉發,也可能會干犯罪行。
根據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不論單獨或結伴在該處出現,而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即屬觸犯遊蕩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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