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後獲撤控,女事主及家屬入稟區院索償約134萬元,案件今天(4日)續審。事主母親出庭作供,張健華向她指出女事主曾將碗擲出窗外,他單獨叫事主入辦公室只是處理投訴。事主母親則情緒激動,指張毋須叫事主入房亦可處理投訴,又罵到院舍難道是請他來侵犯院友,「侵埋呢個、又侵果個!」,並指罵張是「害人蟲」。案件明續審。
原告由母親代表入;被告依次為張健華、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康橋之家)及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原告擬與智友集團和解。
原告方今天傳召女事主母親出庭作供,並播放康橋之家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張健華與女事主在2014年8月10日一起進入辦公室約3分鐘。另外,一名院友亦拍攝到相類似片段,張承認為片中男子為自己,但質疑院友拍攝時間。
康橋一方盤問時,女事主母親稱院友向她展示上述片段,稱「張健華係咸濕佬,比糖你個女食」;她在片中看見辦公室磨砂玻璃門後,隱約有男子上身向前傾、對前方的人有所動作,其後男子有扣上褲頭的動作。母親指她翌日與事主到警署報案。
當康橋一方提出女事主曾聲稱張在男廁展示下體,事主母親情緒激動,哽咽稱同類事件並非首次發生,張亦曾在士多房非禮女事主,只是無證據,「我幫唔到個女!」康橋一方問為何證人陳述書沒有提及此事。母親稱事發在本案前,因沒有證據故沒有寫入陳述書。
康橋一方又引述法醫報告指,女事主案發後處女膜完好,而女警問及張有否將下體插入時,女事主未能回答問題。母親則指事主是智障人士,不能回答如此複雜的問題。
張健華沒有律師代表,他今午盤問事主母親時,表示女事主曾將碗擲出窗外,他當日叫事主入辦公室只是處理投訴。事主母親則情緒激動,指張身為院長,難道聘請他到院舍是來侵犯院友,「侵埋呢個、又侵果個!」,又指即使要處理投訴,亦毋須叫事主單獨進入其辦公室。
張又指事主曾「出平台玩自殺」,母親反駁「玩你條命呀!唔好係度作故仔!」母親又憶述事主以前能認出家人名字,現在「俾你(張)搞到乜都認唔到!」
母親續指,2014年8月10日探訪事主及給她食飯時,事主吃到一半時走開和哭泣。母親稱「我咪笨囉」、「後悔自己無能囉」,指事主「喊到我心都傷埋」,她很後悔自己沒有即時帶事主報警,又罵張「你呢個害人蟲!」。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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