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官網7月4日公布一宗案件的調查結果,表示接獲澳門大學教授實名舉報,指其博士生意圖行賄,以爭取在撰寫論文前需要提交的開題報告獲得通過,並確保能順利畢業。
澳門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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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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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廉署調查後發現,涉案內地博士生獲澳大法學院錄取後,未能按時提交能符合指導教授學術要求的論文開題報告。按照校方規定,若學生未能在入學第3年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會被勒令退學。
博士生非首次行賄 曾向教授送購物券
在限期屆滿前,指導教授在個人信箱內,發現自己贈予該博士生的書本,裏面夾有載着一疊現金的紅色信封。教授隨即聯繫校方行政人員一同約見該博士生,其承認該筆現金是打算給予指導教授。
過去該博士生也曾在入讀澳大後,意圖贈予指導教授數千元購物禮券,但被嚴正告誡及拒絕。上述博士生涉嫌觸犯澳門《刑法典》中的行賄罪,廉署已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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