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性侵中度智障女院友,女事主及家屬入稟區院向張和康橋之家追討約134萬元,案件今(5日)續審。張出庭作供,接受原告盤問時,他稱自己因為事主早前將碗掟出街,故他叫事主入辦公室責備、開導和「氹」,又提到當日事主母親稍後會來探訪,「要非禮佢,都唔係佢阿媽來之前啦。」審訊明續。 

原告由母親代表入稟;被告依次為張建華、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及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原告方今天與智友集團正式達成和解,法庭現只須處理針對張建華和康橋之家的訴訟。 

張健華沒有律師代表,他今出庭作供。原告方昨(4日)播放一段康橋之家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張與女事主在2014年8月10日一起進入辦公室約3至4分鐘。 

原告方盤問張時,問到張當日為何特意要求事主入房。張供稱事主母親稍後會來探訪,而事主對於入住康橋,感到遭母親遺棄,在兩星期前曾要求母親帶她回家,並「發脾氣」及掟碗出街,因此他當日叫事主入房「氹」。 

原告方續問到,當日在房內發生甚麼事。張指自己講女事主挑選糖果,並承諾如果表現好便會給她,其後便開門讓她離開辦公室,但她又要求要紙和筆。張又稱原告方的閉路電視片段經過剪接,剪走了他中途開門的情況。 

原告方指出,張在2014年8月11日被捕,而民事訴訟自2017年起、至今6年,張從未交代過房內發生何事,是因為張知道房內發生的事不可告人。張否認,指自己無片,無法佐證自己說法。張又指「要非禮佢,都唔係佢阿媽來之前啦。」 

原告方續指,即使沒有片段,張亦可以憑記憶講述事件。張不同意,稱昨天(4日)看過片段,記憶「多好多」。法官黃若鋒則指出,片段並未拍到房內情況。張稱自己看到事主平靜地出入,令他想起事件。 

另外,原告方問張為何當日不在大堂責備或開導事主。張稱掟碗出街是嚴重問題,而事主並非她母親所說般「簡單」,需要用糖和獎勵等哄事主,指「佢(事主)係一個好難照顧既人」、「簡單佢阿媽就帶左返屋企啦」、「入親康橋之家既人,肯定有問題!」。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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