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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安處周一(3日)宣布懸紅100萬港元通緝8名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在逃人士,他們分別是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其中任建峰是執業律師。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今日(6日)發聲明表示,留意到拘捕令當中包括一名律師會會員,並證實律師會已收到對該會員相關行為的投訴,指已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有關條文以及《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所載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對有關指控展開調查。為了對投訴人及被投訴人公平起見,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屬保密,現階段不能向外界披露任何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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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澤銘今日(6日)發聲明表示,留意到拘捕令當中包括一名律師會會員,並證實律師會已收到對該會員相關行為的投訴。資料圖片
陳澤銘今日(6日)發聲明表示,留意到拘捕令當中包括一名律師會會員,並證實律師會已收到對該會員相關行為的投訴。資料圖片
上排左起: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下排左起: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
上排左起: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下排左起: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
袁弓夷。資料圖片
袁弓夷。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劉祖廸。資料圖片
劉祖廸。資料圖片
郭鳳儀。資料圖片
郭鳳儀。資料圖片
任建峰。資料圖片
任建峰。資料圖片
蒙兆達。資料圖片
蒙兆達。資料圖片
郭榮鏗。資料圖片
郭榮鏗。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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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根據終審法院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黎智英 (2021) 24 HKCFAR 33,及上訴法庭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呂世瑜 [2023] 1 HKLRD 751 的判詞,國安法的主要目的是要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是嚴重的。 因有人士被指干犯香港國安法,而上述事件受到公眾廣泛的關注,因此在現行法規容許的情況下,律師會將會按既定程序盡快處理。

陳澤銘強調,作為香港律師的監管團體,律師會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並會秉承公正、中立及客觀的原則,基於事實和證據,根據現行法例授予的權力,嚴謹處理每宗投訴。

他亦重申,律師身為法院人員,應恰當地規範自己的言行,而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第一冊》第一章第1.03段,不論在執業期間還是在進行獨立商業活動期間,其言行舉止都須達到恰當的標準,以切合其作為一個受尊重專業的成員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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