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何啟明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同意曾於專訪中以極權形容香港政府,因為「當政府唔聽人民聲音嘅時候就會變成極權」。法官反駁此話不可能正確,舉美國槍械管制及英國脫歐為例,民眾立場對立,但都不會視之為極權,惟指本案毋需深入探討政治。
何啟明交代2020年7月初接受《大紀元時報》前,沒有細閱《香港國安法》條文,只曾讀過相關評論,《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問道「你知道《香港國安法》刑事覆蓋範圍非常廣闊?」何啟明同意。李官再問其有否做任何事確保守法?何啟明指「我盡可能小心我嘅用字」。李官問受訪前有否收回此前任何有風險干犯《香港國安法》的言論?何啟明指沒有收回言論,因為據其理解不會追究7月1日之前言論,惟有更新說法。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引述何啟明專訪中指「現在立了「港版國安法」,香港就要變成大陸,其實這種情緒是令大家走上街頭反抗的原因,甚至是越來越認同,要對付極權,反抗是唯一的出路」。萬德豪又引述何啟明指「很希望藉著今次的機會,或者今次的選舉,大家能夠重新認識民協,以前可能很多人覺得,我們只是做民生,或者只是做一些揼石仔,但是其實我們越來越見到就是,沒有民主就沒有民生。我們見得到,極權是不會理市民的生死,它不會處理那些民生的問題」。
萬德豪問「越來越見到就是沒有民主就沒有民生」是否指民主先於民生,何啟明否認指民生受政治制度影響,所以制度變得民主,政府才會回應民生,又希望香港變成更公平更公義的社會,令香港更適合人居住,而反抗極權並非指打算推翻政權。李官追問其是否視香港政府為極權?何啟明同意指「當政府唔聽人民聲音嘅時候就會變成極權」。
法官陳慶偉提到這是關乎法律的法庭而非關乎政治的法庭,要裁斷法律問題而非定定政治議題對錯,解釋本案雖包含政治元素,但毋需深入探討政治。法官陳慶偉直言並非拒絕何啟明任何證供,但其指當政府不聽民意就可視為極權的說法當然不可能正確。法官陳慶偉舉美國槍械管制為例,民主黨人支持槍械管制,共和黨人反對槍械管制也好,兩黨立場對立,但也不會形容美國政府為極權。法官陳慶偉再舉英國脫歐為例,當時正反差距非常微小,僅約百分之51比49.99,也不會因此形容英國政府為極權,故籲萬德豪毋需深入探討政治,沒有興趣了解新疆等事情,觀點視乎個人接收的資訊。李官補充政見並非本案決定因素,不會考慮在內。
李官問到何謂反抗,何啟明複述訪問指抗爭可以融入日常,包括支持「黃店」、在工作崗位堅守價值等,不曾提及肢體抗爭或推翻政府。法官陳仲衡問如何為之推翻政府?何啟明認為武裝革命才達致門檻屬推翻政府,兩次否決財案解散立法會則不算推翻政府。萬德豪提到何啟明訪問中指「唔使同共產黨打交道」,何啟明解釋港人治港下,當選立法會「對口單位係特區政府」,中央「唔會有渠道同我哋傾」。
萬德豪問「大家能夠重新認識民協」是否指民協由溫和轉為激進,何啟明否認,解釋指「以往嘅人淨係覺得我哋淨係做民生,甚至覺得我哋唔係民主派,所以我意思係民協既關注民生又關注民主」。李官追問民協以往遭人誤解?何啟明解釋如果視民協為民主派則無誤解。法官陳慶偉反問從來沒有人視民協為建制派,何啟明直言「希望法官理解民協狀況⋯⋯民協畀人鬧咗30年,真係畀人話我哋建制派」。李官又問民協有否嘗試顯得更「黃」還是只是「做自己」?何啟明認為只是「做返自己,所以我哋解釋重視民主民生嘅路線」。
萬德豪引述何啟明7月11日facebook 帖文,何啟明同意內文中以「港共政權」形容香港政府,又指香港政府為敵人,解釋指「港共政權係一個對政府嘅批評,因為我理解嘅共產黨有好多對人嘅打壓,我係話緊特區政府做緊呢啲嘢⋯⋯佢哋特區政府同共產黨係兩樣嘢,只不過做嘢嘅方式上面,佢哋兩個真係好似」。何啟明再解釋文中「和勇不分」指因為初選後民主派要配票,希望「勇嗰啲人投票上面要一致」;而「敵人滅亡前的瘋狂」則只屬誇張的選舉語言,「敵人」意思為「視佢(香港政府)為對手,希望贏佢⋯⋯要贏呢個敵人,就要贏呢場選舉」。何啟明完成作供。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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