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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介休,「男童被逼食糞」事件引起多方關注。就網民關注的是否存在逼迫和解、為何半夜達成和解、肇事者家庭是否存在特殊背景等多個問題。7月6日,介休市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處置工作專班作出回應。

6月18日下午4時45分,介休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李某某父親報警,稱其子被三名未成年人毆打和侮辱。屬地張蘭派出所立即出警,進行調查走訪。因6月19日至21日雙方當事人均在上學,民警利用當事人放學時間開展工作,按照辦案程序收集、固定證據,查清案件事實。

經調查,6月17日(星期六)下午3時許,郎某1(男,12歲)、原某某(男,案發時不滿11歲)、郎某2(女,11歲)三人路過張蘭鎮長泰園小區附近,遇到李某某(男,12歲)後,質問是否罵過他們。隨後,郎某1等三人將李某某帶到長泰園小區公廁附近,再次質問是否罵過他們並對李某某進行毆打,強迫其吃異物,錄製影片後上傳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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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坐在地上吃糞。
男孩坐在地上吃糞。
男童坐在地上被迫吃糞。
男童坐在地上被迫吃糞。
男孩坐在地上吃糞。
男孩坐在地上吃糞。
有人出腳踢男孩。
有人出腳踢男孩。
男孩用頭頂著一塊疑疑磚頭的東西。
男孩用頭頂著一塊疑疑磚頭的東西。
有人甚至拿起疑似鐵棍襲擊男孩。
有人甚至拿起疑似鐵棍襲擊男孩。

雙方調解不順利

本案中,因郎某1等三人均是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2條規定,對郎某1等三人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學校對郎某1等三人給予記過處分。

6月21日,雙方監護人第一次提出調解訴求。當日下午6時許,雙方到達張蘭派出所,經過近6個小時調解,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6月23日,民警再次組織雙方監護人進行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意見。6月24日,李某某監護人在其村委會主任的陪同下又一次到張蘭派出所,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後,辦案民警繼續組織雙方進行溝通,未果。

6月30日19時許,介休市公安局會同教育局、學校負責人及鎮村幹部再次組織調解。雙方監護人先後到達派出所,經過調解,於7月1日0時許,基本達成一致意見,確定賠償金額為4.5萬元,並當場電話徵詢李某某父親的哥哥(高中學歷)意見,得到了其肯定答覆。郎某1等三人的監護人經過兩個小時的資金籌措,7月1日2時許,雙方正式簽訂調解協議書。

由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本案對當事人詢問、調解工作均在法定監護人在場或參與下進行,相關過程有錄音錄像佐證,符合公安機關辦案程序。

郎某1等三人所屬的兩個家庭都是普通農民家庭。郎某1和郎某2是兄妹,單親家庭,父親是貨車司機;原某某的父母均在村務農。

官方:被逼食糞男孩家屬已接受道歉

李某某一家為低保戶,父親為初中學歷,在村務農,爺爺為1973年入黨的農村黨員。李某某、其母、其兄、其弟四人從2017年1月起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李某某母親從2016年1月起領取重殘護理補貼、從2020年10月起領取低保生活補貼。事件發生後,針對其家庭的特殊情況,介休市委、市政府安排民政、教育、司法等部門及張蘭鎮給予進一步幫扶。

李某某目前在二級甲等醫院接受治療,介休市教育部門每日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同時應家長要求,新學期將安排李某某調整學區就讀,並對其學習、生活給予幫助。李某某及其家屬已經接受郎某1等三人及其監護人的當面賠禮道歉。

釋疑「為何連夜調解」

針對網民關注的「和解是否受到逼迫」這個問題,介休市公安局負責人介紹,由於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在辦案期間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教育局、學校、鎮政府、村委會等部門參與調解。「本案對當事人詢問、調解工作,均在法定監護人在場或參與下進行,並有錄音錄像資料佐證。」

針對網民關注的「為何連夜調解」這個問題,介休市公安局負責人介紹,6月30日晚7時許,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再次組織調解。

雙方監護人先後到達派出所後,經過調解並當場電話徵詢李某某父親的哥哥(高中學歷)意見,得到其肯定答覆後,於7月1日0時30分許,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確定賠償金額為4.5萬元。

隨後,郎某1等三人的監護人經過兩個小時的資金籌措,7月1日2時許,雙方正式簽訂調解協議書並當場履行了協議內容。

對於網傳的受害人父親為文盲的情況,經核查,其文化程度為初中,具備基本的閱讀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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