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張秀賢被指以「大便出血」及生意周轉出問題為由,向中學同學借貸未還1萬元,案件今在小額錢債審裁處作簡短提訊。暫委審裁官李英瑜在張秀賢缺席下,直接裁定其中學同學勝訴,下令張秀賢需向中學同學支付1萬元及50元訟費。中學同學在庭外亦指張聲稱會還款,但「每次都係得個講字」,「呢啲人就需要俾個教訓佢」。
申索人為黃泳基,被告人為張秀賢。黃指張秀賢於2022年5月25 日向他借貸2萬元,並承諾同年 7 月底還清債項,但及至 2023 年 5 月時尚餘 1 萬元未還,亦沒有提供合理償還方案。
黃向傳媒表示,他與張秀賢相識十多年,張秀賢去年5月稱身體不適,大便出血,生意周轉不靈,向黃借款 2 萬元,但未按承諾在去年7月還款。黃亦指張秀賢昨回訊息指他現時不在港,今不會到庭出席聆訊,但仍聲稱將會還款。
時任元朗區議員及前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張秀賢被追債已非首次,他被指涉及對政界及社運圈的人士借錢不還,有人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張追討3.5萬港元及訟費,暫委審裁官李英瑜本月3日作出缺席判決,裁定申索人勝訴,被告方須繳交相關款項。
本報記者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