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鄰近瑧頤的一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在15年前已規劃作建學校用途,惟一直未能成事,並用作臨時棕地用途,最新向城規會申請改劃住宅發展,申建約943個住宅單位。
據城規會文件顯示,項目位於元朗十八鄉路丈量約份第120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鄰近私樓瑧頤、翹翠峰。目前屬「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申請改劃為「住宅(甲類)9」地帶及修訂適用 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項目地盤面積約65230方呎,包括8008方呎政府土地,以地積比6.5倍發展,其中住宅部分以地積比6倍發展,興建2幢不多於25層高的分層住宅,提供943伙,涉及可建總樓面約391379方呎;另以地積比0.5倍發展,以興建1幢不多於3層的非住宅,涉及可建總樓面約32615方呎。
申請人指,上述地點本身屬「住宅(甲類)」地帶,亦現與其他「住宅 (甲類)」用地相連,但在2008年被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規劃作學校用途。唯學校用途在過去的15年間從未實現,用地只一直作臨時的棕地用途。鑑於元朗區議會地區內現有和推算的小學和中學學位供應過剩;區內有大量的空置校舍。
以及區內有多個未被實現的「政府、機 構或社區」用地,申請人希望透過是次規劃申請重新審視申請地點的長遠規劃用途,通過私人倡議,在此交通便利的申請地點充份利用香港珍貴的土地資源作房屋供應,與附近眾發展產生協同作用。
方案低層內除有商店及服務設施配套外,亦會提供社會福利設施,用作幼兒中心服務(150個服務名額)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60個服務名額)。申請人希望透過此方案惠及社區,亦為應對香港正在轉變的人口結構繼而推廣長幼共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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