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8日)展開申訴專員職位的公開招聘。申訴專員新的任期將於2024年4月1日開始。有關職位的招聘廣告今日在報章刊登,政府也詳列該職位人選的所需條件。
-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 具有良好教育水平;
- 在公共行政、專業服務或私營機構方面最少有十五年高層管理經驗;
- 具有清晰遠見、卓越誠信、堅守公正及公平原則、優良領導才能和行政技巧,並具成熟品格;
- 有在本港參與公共機構或社區服務的經驗;及
- 具備上佳的語言和溝通技巧,包括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和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所有申請須於2023年7月28日或之前送達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9樓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
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資料圖片
遴選委員會主席是政務司司長。資料圖片
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前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資料圖片
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資料圖片
所有申請須於2023年7月28日或之前送達政府總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資料圖片
另外,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已就是次招聘工作委任遴選委員會,主席是政務司司長,成員為陳健波、陳帆和行政署長。
申訴專員公署根據《申訴專員條例》成立,旨在為市民提供申訴途徑和處理因公營部門和機構的行政失當而造成的問題;並通過獨立、客觀和公正的調查,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和水平,促進公共行政公平。申訴專員的主要職責,是應市民的投訴或採取主動,調查其權責範圍內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涉及行政失當的指控。現任申訴專員是前警務處副處長趙慧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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