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2023年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上月於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周三(12日)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9日)在社交網站上載圖表,解說修例重點。

 在有陪審團的刑事審訊中,控方可就「無須答辯」引伸被告無罪的命令,提出上訴。(林定國FB圖片)
在有陪審團的刑事審訊中,控方可就「無須答辯」引伸被告無罪的命令,提出上訴。(林定國FB圖片)
出現法律錯誤的情況1。(林定國FB圖片)
出現法律錯誤的情況1。(林定國FB圖片)
出現法律錯誤的情況2。(林定國FB圖片)
出現法律錯誤的情況2。(林定國FB圖片)
五大修訂原則。(林定國FB圖片)
五大修訂原則。(林定國FB圖片)
並非特別為國安案件增設上訴機制。(林定國FB圖片)
並非特別為國安案件增設上訴機制。(林定國FB圖片)
「案件呈述」的用意。(林定國FB圖片)
「案件呈述」的用意。(林定國FB圖片)
可能的法律錯誤包括(但不限於)以上3項。(林定國FB圖片)
可能的法律錯誤包括(但不限於)以上3項。(林定國FB圖片)
「案件呈述」與「一罪不二審」。(林定國FB圖片)
「案件呈述」與「一罪不二審」。(林定國FB圖片)
修訂後無須答辯上訴機制。(林定國FB圖片)
修訂後無須答辯上訴機制。(林定國FB圖片)
修訂後無須答辯上訴報道限制。(林定國FB圖片)
修訂後無須答辯上訴報道限制。(林定國FB圖片)

張國鈞:設科技罪行分科打擊科技相關法律挑戰

林定國表示,針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案件中可能出現法律錯誤,導致被告誤被無罪釋放,律政司向立法會提出修例,讓控方增設上訴機制, 建議在有陪審團的刑事審訊中,控方可就「無須答辯」引伸被告無罪的命令,提出上訴;以及在3名國安法法官審理的國家安全案件,控方可就無罪裁決,提出「案件呈述」上訴。

林定國指,《條例草案》處理了上述兩種司法不公的情況,展現法治精神允許控辯雙方皆有上訴渠道的原則,因此修例令香港刑事法律更為完整,加強了刑事審訊中的程序公義。

另一方面,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同日發表網誌指出,立法會財委會在剛過去的周五,通過開設一個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會盡快設立科技罪行分科,以打擊科技罪行和應對科技進步帶來的法律挑戰。

他指科技日新月異,所謂「有圖有真相」的想法早已過時,社會已步入「假的當真了」的年代,不法之徒近年利用以人工智能產生的「深偽技術」(deepfake) 合成名人的聲音和臉孔,再冒充其身份進行詐騙或發佈各種虛假資訊。過去6年,科技罪行案件數目激增3倍,去年就錄得近22,797宗,按年升41%,當中主要涉及網上騙案,損失金額也顯著上升;今年首季的詐騙案亦按年升六成半,當中超過七成為網上騙案。

張國鈞指,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成立專責隊伍以應對科技罪行是刻不容緩,而科技罪行分科會專責處理關於科技罪行和數碼證據的事宜,及早處理包括有組織和精密的網上詐騙、網絡攻擊和網絡恐怖主義等科技罪行,加強檢控能力。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