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1日)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涉嫌以一項私人住宅大廈翻新工程的三成利潤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秘書,以協助一間工程承辦商取得該項逾7,000萬元的工程合約。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7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何波添,75歲,高級物業顧問,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於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間曾經擔任西營盤均益大廈二期(均益二期)法團秘書。該法團通過決議為大廈進行翻新工程,工程顧問於2021年估算工程成本約為7,800萬元。法團其後招標挑選工程承辦商,接獲標書的投標價介乎約4,500萬元至1.4億元。

被告涉嫌於2021年9月底至2022年8月中期間串謀其他人士,向均益二期法團秘書提供一筆相等於上述翻新工程三成利潤的賄款,以協助該等人士取得合約。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曾向該名法團秘書表示,他的一名合作夥伴會參與該翻新工程的投標,並涉嫌要求對方協助其合作夥伴取得工程合約,其合作夥伴會提供利潤的三成予對方作為報酬,被告又向對方傳送一張圖片以暗示其合作夥伴的公司名稱。

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指其合作夥伴估算該工程的成本約為7,000萬元,工程利潤約為百分之十。

該名法團秘書沒有接受被告提供約為210萬元的利益,而懷疑涉案的工程承辦商沒有取得該翻新工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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