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已停職男消防員涉於去年8月在機場消防局當值室外,疑因沒戴口罩而與上司爭執,期間情緒變得激動,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涉案消防員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他不認罪,案件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時任上司供稱,當時被告面目猙獰、兇神惡煞及作狀揮拳,他感到「好驚,我驚佢真係衝埋黎。」被告則辯稱自己當日不適,而上司稱他「成日詐病」,他感到委屈,便一時衝動、「無意識」地指罵上司。案件押後至8月1日裁決。
被告陳定邦,被控於2022年8月23日赤鱲角跑道南路23號機場南消防局地下當值室外,威脅王銘恒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現已退休、時任機場消防隊消防區長王銘恒供稱,他當日早上在南消防局內查看同事日常工作時,看見被告沒有戴口罩,當時部門指引是工作期間必須戴口罩,他便進入當值室問被告為何不戴口罩。
王供稱,被告當時自稱有情緒病,所以不戴口罩,但卻未能出示醫生證明書,並且情緒激動、大聲說話和說粗口,被告又稱「唔關你事,我而家唔舒服,我要去睇醫生」;其後有同事介入及處理被告情緒,而王則去洗手間。
王憶述他走出洗手間時,被告亦衝出當值室。王稱當時被告面目猙獰、兇神惡煞,甚至走近及作出揮拳動作,被告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王表示「我好驚,我驚佢真係衝埋黎。」後來有同事把被告拉回當值室,處理其情緒。
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出庭作供。被告供稱,他當日檢查儀器時感到不適,他透過急救設備檢查,發現自己血含氧量偏低及心跳過百,他便脫下口罩並繼續工作,及後走到當值室休息,當王行過見到,便問為何不戴口罩,並不斷要求他戴回口罩。
被告供稱,當時自己不斷提出感到不適,並展示自己血含氧量偏低,他亦表示要看醫生,但王卻彷彿聽不到,並繼續要求他戴口罩。其後當王離開當值室後,被告聽到王稱「成日詐病」,便衝出去罵王。被告稱當時感到很委屈,指王「不斷畀說話我聽」,所以便衝動、「無意識」地指罵王。被告其後返回當值室,及報警呼喚救護車,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求診,並獲發一天病假。
控方盤問被告時,質疑他當時出言威嚇王,是有經過計算。被告否認,指自己當時腦海一片空白,而且他當時己呼吸困難、非常不適,情況就像飲醉酒一樣。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被告聲稱的「不適」僅限於呼吸困難,與情緒病無關,而他案發時向王提起他有情緒病,是有意圖使王受驚。控方又指被告證供不盡不實,故意掩飾對其不利的證供和放大自己的情緒病。辯方陳詞時,則重申被告是情緒激動下,一時衝動作出鹵莽之言,並非有意使人受驚。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