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12日)在休會前舉行最後一次會議,並就政府提出《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進行辯論。修例最終三讀通過。根據政府修訂,提高亂拋垃圾和店鋪阻街等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涉及在公眾地方吐痰等行為的七項表列罪行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增至3,000元;店鋪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兩項表列罪行定額罰款金額則由1,500元增至6,000元。
勞聯的林振昇對條例草案表示支持,他認為提高罰則有助提升阻嚇力,亦回應社會大眾對改善社區環境衛生的期望,但與此同時擔心條例實施的初期,食環署前線執法人員面對的挑戰,指2015年一名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在中環工作期間,被一名小販推倒,最終不治。有食環署員工的職工會代表向他反映,擔心定額大幅上調後,執法人員遇到的爭執和衝突會比以前多,工作壓力更加大,林建議政府在新法例的實施的時候,應加強力度向公眾宣傳,提高公民守法意識。
本身是九龍城區議員、A4聯盟的楊永杰表示,過去區內阻街一直難以根治,指有速遞公司在馬坑涌道擺放大量貨物造成阻街,不論交通或環境衛生均影響區內居民的生活,因此對罰款上調至6,000元表示支持和歡迎,相信罰款金額相信對大部分商戶有阻嚇作用,惟對大集團則未必「夠辣」,稱「如果只罰6,000蚊,罰5次先夠30,000元!」
楊永杰以快運公司作例子,稱「佢本身舖位得200呎,但霸左2,000呎既地方做生意;佢哋可以預左呢30,000元當交租,(罰款)少於5次已經係賺咗!」他建議政府應針對屢罰不改的商戶,採取累進式的罰款及設立停牌制度。
自由黨批發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表示,有商戶向他反映局方執法非常嚴格,形容「已經縮曬啲貨入去」,他指現時罰款1,500元已經有很大的阻嚇力,不解局方為何要將罰款由1,500元加至6,000元,冀局方理解商戶現時生意艱難,他無法支持局方有關修訂,因此他會投下反對票。
草案在不記名投票下,獲立法會在席過半數議員支持,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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