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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員會今日(13日)宣布,在今年7月至12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畫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資料圖片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畫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資料圖片

在疫情期間,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已於2020年5月至10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其後房委會將這項措施先後六度延長至2023年6月。為配合政府推行的紓緩措施,房委會決定再度延長有關措施至今年12月,為期6個月。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租援)計畫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計畫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會亦會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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