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的人士,以任何方式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等四項行為。處理此案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早前已指示律政司把傳票及法庭命令上載上網,案件已排期在本周五(7月21日)開庭處理。但根據司法機構顯示,案件不再由近日被揭發司法抄襲訴訟方陳詞的法官陳嘉信審理,改由高等法院另一法官陳健強處理,預計審訊需時3小時。

律政司把禁制令申請的傳訊令狀、臨時禁制令傳票及法庭命令上載於特區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網站後,截至6月21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以及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分參與法律程序。據悉,反對禁制令並提出抗辯的市民為前支聯會主席鄒幸彤,而記協早前已發聲明表示它已致函律政司索取文件,表明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案件,「申請新聞工作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就抄襲一事對陳官作出嚴肅訓誡,陳官表示明白和同意。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判詞不能抄襲」,而且抄襲行為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影響到公眾對司法的信心,絕不能接受。 張官亦已指示司法學院,特別針對判案書不可抄襲方面,加強對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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