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仁濟醫院駐院男醫生涉於2015年6月至2020年3月間,向醫院管理局虛報到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額外服務,以詐騙醫管局向他支付特別酬金約11萬元,被廉署起訴1項欺詐罪。案件今日(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應辯方申請,把案押後至9月1日。被告獲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王文灝(33歲,報稱為駐院醫生)被控於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醫管局虛假地表示,他根據「Evening, Weekend and Public Holiday Support Session Programme for Accident and Emergency Department」及「SHS for medical staff to cope with the excessive service demand and workload in AED, TMH due to Winter Surge 2018/19」在「特別酬金計畫值勤紀錄摘要」中記錄及申報的時數,為常規候召職務以外的工時及不會影響其在醫管局執行常規職責,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醫管局向王支付港幣110,824元特別酬金,而導致王獲得利益或醫管局蒙受不利。
廉署一直與各公共機構包括醫院管理局緊密合作,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公職人員須時刻維持高度誠信操守,以符合市民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和信任。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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