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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續審,被告何桂藍今午於西九龍法院直言「我唔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可以逼使特首直接回應五大訴求⋯⋯最多只係施壓」,過程中充滿變數。何桂藍認為〈墨落無悔〉聲明條款只承認立法會有權否決財案,質疑不簽署聲明的民主派候選人是否因為不合理DQ紅線「無底線噉褪後」。何桂藍又解釋明知無法入閘仍繼續參與初選,只因希望港人無法遊行集會下能藉選舉明志。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陳浩元攝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陳浩元攝

大律師Trevor Beel引述何桂藍聯署的〈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何桂藍交代聲明出現前自己並不知情,但留意到6月9日戴耀廷於初選記者會中公布參選人毋需簽署協議後,網上有一些不滿的聲音,其後便出現了上述聲明。何桂藍解釋內文指「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其理解五區加上「超區」參選人均可簽署聲明,雖不知他區有何共識,但自知新界東協調會議中就公民投票及論壇等達成共識,為眾人合作基礎。惟何桂藍指當時焦點並不在此,而是在下文中運用立法會權力等2項條款。 

何桂藍憶述當時對戴耀廷指毋需簽署協議說法非常驚訝,戴耀廷等決定召開初選記者會前從來沒有人知會自己,部分候選人又從未出席協調會議,不知其真正立場,更指新界東情況尤其嚴重,多名熱門參選人都沒有與會,故得悉戴耀廷決定後,認為癥結在太害怕DQ。 

何桂藍重申運用立法會權力條款「甚至都冇要求啲人斬釘截鐵話我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但至少佢acknowledge(承認),喺《基本法》之下立法會係有噉嘅權力」。何桂藍直言「有乜理由去參選立法會,但係連立法會有噉嘅權力都唔敢去確認?噉樣同你話就算我入到去,我乜嘢都唔會做,乜嘢都唔會反對噉有咩分別,所以我非常之唔認同。」 

何桂藍續指聲明「其實就係畀我自己去明確表態,至少我敢去公開要講呢句說話。如果到最後DQ,亦都唔係我嘅問題,而係連政府去承認立法會有權否決財政預算案去爭取一個訴求,噉樣佢都容納唔到,要使橫手去DQ,所以我簽名」。何桂藍再指自己早預期會被DQ無法入閘,「我覺得條線根本已經唔係否唔否決財政預算案嗰度㖭喇,純粹因為啲建制媒體或者建制派不斷攻擊呢一點,就咁大陣仗避咗佢。好老實講,如果喺選之前都已經係噉樣,選完之後立完國安法之後,又點樣期望唔願意作出呢個宣示嘅人,會作出一啲明確嘅反抗行為呢⋯⋯」何桂藍明言聲明上著重的是「民主派嘅候選人係咪因為一啲唔合理嘅DQ紅線,個公開立場就要無底線噉褪後,我認為有一啲基本立場一定要同選民交代清楚」。

被問到抗爭派是否以聲明「夾」傳統民主派時,何桂藍認為壓力並非直接來自抗爭派,因為選舉最終需視乎選民反應,當時比較多選民不認同無底線退讓的路線。至於個別候選人到底用個人理念說服選民,還是受選民影響而採納自己也不一定認同的立場,何桂藍認為屬各人政治判斷,「將呢樣嘢講成係其他人夾你或者逼你,我覺得抽空咗選民意願嘅講法」。 

何桂藍記起初選以及大規模DQ後戴耀廷曾經撰文,文中指「35+」已經大功告成,「我哋都未真係做到啲嘢,中共已經overreact(反應過度)到呢個地步」,而自己則留意到5月底宣佈訂立《香港國安法》後,美國馬上要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呢個就係好多人對攬炒嘅理解,5月底嘅時候好多人已經話『嘩中共已經率先炒晒全世界』」。 

Trevor Beel問到戴耀廷是否認為「35+」不可能?何桂藍答「嗱,如果大家覺得以下嘅嘢好黐線,呢個唔係我嘅責任,我只係複述返我當時見到戴耀廷講緊嘅嘢啫。如果我冇記錯嘅話,戴耀廷喺啲報紙度計緊40+嘅⋯⋯然後我唔記得是否係公開場合,佢甚至係話46+㖭」。Trevor Beel問即戴耀廷不認為「35+」不可能?何桂藍指「我覺得我哋呢啲凡人係冇辦法理解,戴耀廷覺得乜嘢係可能、乜嘢係不可能」。何桂藍解釋戴耀廷會用數據推算議席,認為如果單看選民登記、民主建制得票比,而無視政治現實的話,便會理解到為何戴耀廷覺得上述目標有可能。」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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