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選案續審,被告何桂藍今午於西九龍法院直言民主派眾人「除咗大家都係追求民主之外,大家都係冇乜common ground (共同基礎)」,主張初選需要一場路線辯論,提議選民公投共同綱領。何桂藍解釋因為「如果佢哋有份投一票去決定一樣嘢嘅話,選前嘅一啲討論佢哋先至會睇晒佢,然後形成自己嘅判斷⋯⋯一啲綑綁所有民主派喺選到之後點樣行動嘅內容,嗰個討論選民都應該參與」。

何桂藍提到初選選舉論壇與以往不同,只有民主派沒有建制派,以往會集中火力攻擊建制派,反而沒有處理內部分歧,何桂藍更坦言「事實上呢堆除咗大家都係追求民主之外,大家都係冇乜common ground (共同基礎)」。何桂藍續指而當時坊間希望民主派團結一致,認為〈墨落無悔〉聲明等爭議相當煩擾,惟何桂藍表明不同意,指「所謂鬥黃係好重要嘅路線辯論」,自己亦不同意用一個協議統合所有人立場,例如林卓廷就否決財案一事也是直到論壇才首次知悉,故曾主張如2014年公投普選方案一樣,將共同綱領交由選民公投決定,最後雖未成事,但認為選民可藉論壇辯論來選擇心儀路線。

何桂藍分析「選舉唔係投票嗰一下,如果啲人唔需要自己投票自己決定,佢哋都唔會咁上心去留意嗰啲前前後後嘅討論,即係話如果佢哋有份投一票去決定一樣嘢嘅話,選前嘅一啲討論佢哋先至會睇晒佢,然後形成自己嘅判斷。我會形容否決財政預算案呢樣嘢之所以冇喺2020年形成好多嘅討論,因為當時輿論將呢樣嘢,塑造成抗爭派同埋其他派系之間嘅二元紛爭,將所有嘢focus喺個派系紛爭之上而唔係本身個本質。如果選民當時係討論究竟民主派攞咗35+之後入到立法會之後會點樣樣嘅話,我相信2020年關於立法會嘅成個討論會好唔同」,又指「我個人認為如果係涉及一啲綑綁所有民主派喺選到之後點樣行動嘅內容,嗰個討論選民都應該參與⋯⋯雖然我自己有一個個人立場,但係我都唔認為幾十個人坐埋一齊傾完之後就要數以百萬計嘅人跟從」。

何桂藍坦承不太受落「立場姐姐」的稱號,解釋一般而言呢如果在社會運動中聲名鵲起,名聲就會成為非常好的本錢,尤其是在選舉當中,猶如「名聲嘅暴發戶」,然而「立場姐姐」情況則非常尷尬,民眾關注的是社運及抗爭者,然而由於抗爭者「faceless (蒙面)」身份不明,故關注轉而落到直播運動的自己身上,認為「積聚係『立場姐姐』呢個term嘅政治能量非常之大,但係其實呢一股能量呢,並唔係因為我本人而積聚起來,佢其實係好多無名抗爭者嘅行動、佢哋帶畀香港人嘅感受,聚合而成嘅一個icon」,故指稱號屬於整場運動。

何桂藍解釋發言「立法會要過半,我哋唔係講緊再投議員入去議事咁簡單,而係要奪取主導權,將立法會變成人民嘅武器」,指立法會本來就能反映人民意願,即使無法影響行政機關決策,但透過選舉至少可以展示人民意志,而奪取主導權則指奪取當時局面的主導權,如能匯聚上百萬港人投票,「個波其實就去咗政權嗰度,佢要決定點樣回應(民意)」。何桂藍補充當時《香港國安法》實施在即,「大家有種好強烈覺得冇嘢做到,或者香港人唔知做咩好嘅狀態,而我會認為投一個足以喺立法會過半嘅票數,有助香港人去攞返當時嗰個局面嘅主導權返來。」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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