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網紅「唐狗」於去年12月與朋友跳上屯門輕鐵列車車頂,並拍片發布網上。「唐狗」另涉今年1月與3男在城門河道划艇;及在除夕爬上地盤天秤,用航拍機拍攝「幻彩詠香江」。「唐狗」及同案4男今(25日)在東區法院承認「禁止進入限制區域」、2項「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及「沒有許可下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共4罪。裁判官屈麗雯將涉及輕鐵事件的「唐狗」和另一男子判刑押後至8月8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期間「唐狗」須還押;另外3男則就城門河划艇一事,被判罰款2,000元。
被告依次為24歲送貨員唐卓賢(「唐狗」)、24歲維修技術員李兆亨、22歲學生陳海翹、23歲無業莫籍皓及22歲無業區頌旼。
控罪指,唐及李於去年12月22日在屯門市中心輕鐵站至屯門輕鐵站之間、及鳳地輕鐵站與兆康輕鐵站之間,故意地跳上一架行駛中的列車頂部,危害或相當可能危害乘客安全。
唐、陳、莫及區另被控於今年1月5日在沙田城門河道未獲海事處處長允許,以船長身份在一艘本地船隻進入城門河道限制區域;唐另於去年12月31日在尖沙咀中間道11號某工地,沒有許可而遙控駕駛無人機,在限制飛行區內飛行。
案情指,今年1月8日,唐在Instagram發布名為「2022唐狗海陸空套餐」的片段。片段顯示,同年1月5日,唐、陳、莫和區從污水渠進入城門河道,及後在城門河道划充氣艇;去年12月22日,唐及李爬上屯門市中心輕鐵站附近天橋,及後跳上輕鐵車頂,搭至屯門輕鐵站才跳下車頂,兩人另在鳳地輕鐵站跳上輕鐵車頂;去年12月31日晚,唐、李和陳在尖沙咀一處工地中,3人行樓梯到45樓後,再爬上天秤,唐其後使用無人機進行航拍。
警方先後拘捕涉案5名被告,在警誡下,唐稱自己一時貪玩,沒想過會影響到他人。警署錄影會面中,唐承認與李跳上輕鐵車站,他用GoPro拍攝,剪輯片段後上載社交平台、和朋友「分享快樂」,他與李和陳亦曾到尖沙咀倒數新年,3人爬上天秤後,他用GoPro和無人機拍攝煙花,翌日清晨再拍攝日出。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鹵莽和愚蠢而犯案,事件可以說是年輕人鹵莽的惡作劇,但沒有導致任何意外,也沒有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物損壞,而大部分事件都發生在晚上和凌晨,希望法庭輕判及考慮非監禁性刑罰。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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