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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臉丟到國際!台灣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在2020年遭一名張姓男子誘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少女本以為向警方報案,可以幫自己伸張正義,但她配合警方當誘餌,竟在警方監控下遭載走,遭張男性侵得逞。中壢分局回應,相關警員已提醒少女千萬別上車,回應近乎推卸責任,消息曝光引發輿論一面倒批評。而這件荒唐的警界醜聞,也登上了英國媒體《BBC》,報道中除了詳述案情發展經過,也檢討了台灣目前尚無法律規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進行臥底調查的現況。

台灣桃園一名13歲少女配合警方當誘餌,竟在警方監控下遭疑犯載走,強迫為其口交。iStock
台灣桃園一名13歲少女配合警方當誘餌,竟在警方監控下遭疑犯載走,強迫為其口交。iStock

未成年少女警方眼皮下遭性侵

案情指,這名受害的桃園13歲少女,當初是在2020年,透過交友App認識張男,遭他誘騙拍下裸照,對方並以公開裸照當理由,威脅少女進行性交易。受害少女在家人陪同下,到中壢分局報案,並同意配合警方辦案當誘餌,於同年11月某日深夜,與張男見面,警員則在附近埋伏。

沒想到,少女後來遭張男恐嚇上車,還被載到300米外路邊強迫口交得逞,但乖乖配合警方當誘餌的少女,居然在警方的眼皮下遭性侵,警方全程都未出面抓人,警方後來是到了張男放少女下車,才出面逮人。由於警方未善盡保護少女責任,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譁然。

桃園張姓男子誘拐13歲少女拍攝裸照進行勒索,警方讓少女配合誘捕,不料少女竟被張男強逼為其口交,法院判有期徒刑8年。中時
桃園張姓男子誘拐13歲少女拍攝裸照進行勒索,警方讓少女配合誘捕,不料少女竟被張男強逼為其口交,法院判有期徒刑8年。中時

BBC:未成年人可否當警誘餌 台無法可依

而中壢警方辦案如此荒腔走板,導致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得逞的消息一出,也引來英國媒體《BBC》的報道。《BBC》在報道中指出,兩名負責辦案的中壢警員,對少女未善盡保護責任,同時檢討了台灣現行的法律現況,提及台灣目前尚無法律規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進行臥底調查,認為是後續警界與法界的檢討方向。

此事亦引發社會輿論討伐,掀起Dcard網民炮轟:「沒保護好報案人,害她被歹徒抓去性侵」、「中壢警察想業績想瘋了?就問直接到他家逮捕他有甚麼問題?裸照威脅沒違法?還是抓強姦未遂或即遂你獎金比較多?」。

案件登上英國媒體BBC。網站截圖
案件登上英國媒體BBC。網站截圖

警方回應火上加油

中壢分局回應事件時曾企圖解說稱,相關警員此前已提醒少女千萬別上車,過程也無單獨以少女作誘餌。但是,這種說法惹起了網民的怒火:「應該檢討辦案方法?出事後卻想把責任推給未成年小孩,真的很難相信這種警察能對社會有幫助」、「甩鍋真徹底,千錯萬錯都是家長和小孩自己不聽話跟同意,聲明沒跟受害人道歉也沒說要檢討警方,更沒說後續懲處。對這家庭來說是一輩子的傷痛,孩子相信家長,家長相信警方,換來無法磨滅的痛。」。

在台灣擔任知名體育評論員,目前已退休的台警石明謹日前於Facebook上就怒批涉案的警員辦案方式「禽獸不如」,叫一個13歲的小女生去當誘餌,竟安排報案人獨自去跟嫌疑人接觸。不管被害人幾歲都不能讓被害她出面當誘餌。針對警方稱「有叫她不要上車」,石明謹質問:「你有想過對方如果不是一個人、如果帶有兇器、如果強行押人這些可能性嗎?兩名警員兩手空空去辦案,別說害小女生被侵犯,這兩個不小心被幹掉也是死有餘辜。」

涉案兩台警遭偵辦

針對此案件,桃園市警局指出,根據督察室專案調查,認定中壢分局偵查人員未能注意少女人身安全,損及被害人重大權益,市警局除了深表歉意,也針對違法部分,分別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130條廢弛職務罪嫌,將時任小隊長吳建明、偵查佐陳昭慶,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當地警局表示,時任中壢警分局長陳錦坤,督導不周記過乙次,偵查隊長林國基督導不周,也記過乙次,小隊長吳建明記過二次,偵查佐陳昭慶記過乙次;另外,吳、陳2員改調行政警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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