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興建香港兒童醫院及馬鞍山一個私人住宅項目的「三判」,透過誇大水喉匠的日薪以詐騙承建商,涉款逾66萬。涉案50歲水喉工程分判商遭廉署起訴,今(2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欺詐和1項串謀詐騙罪。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濫用分判商地位去欺壓工友,將工人辛勞成果據為己有,在道德法理上都說不過去,惟被告認罪及早前因工傷而行動力受損,終判監27個月。
50歲被告施健忠,今承認於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分別向安柏水喉工程有限公司及建榮水喉渠務工程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3名水喉匠要求每日工資1400至1500元,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公司基於該要求計算和發放梅之工資;及於2017年2月20日至翌年8月31日,與同案被告朱焯華一同串謀詐騙該兩間公司,不誠實地表示水喉匠要求每日工資1500元。施另涉4項類同控罪,則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中國建築-瑞安聯營和新輝建築有限公司分別是香港兒童醫院和雲海私人住宅項目的總承建商。上述兩總承建商其後將項目分判給建榮、及建榮與安柏的聯營公司,及後被告與朱獲建榮分判兩項目工程。
被告的判費包括聘請工人的薪金開支、工具及利潤,被告就上述兩個工程招聘了4名水喉匠,於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與建榮簽訂僱傭合約時,報稱水喉匠分別要求日薪1400至1500元。建榮分別就兒童醫院工程和雲海工程發放97萬元和30萬元分判費用,建榮就兩個項目分別超支2百多萬元。
4名工人原本答應被告以較低的日薪從事工作,但後來發現僱傭合約上的日薪金額較協定金額高、或收到的工資高於預期;當收取首月工資後,被告或朱更要求他們歸還工資差額,涉款共逾66萬。兩被告於2019年5月15日被捕。
練官判刑時,指被告濫用職權,將薪金誇大,雖然無證據指二判商有損失,但被告將工人辛勞成果據為己有,亦是持續有系統地犯案,被告濫用分判商地位去欺壓工友,在道德法理均說不過去。惟被告認罪,去年亦因工業意外受傷,至今行動力未完全恢復,最終判監27個月。同案被告朱焯華則今年初被裁定2項串謀欺詐罪成,判監15個月。
另外,控方擬充公涉案約66萬款項,練官押後將於8月30日處理。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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