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港島區爆發大規模衝突,逾百人被捕。其中6女2男參與暴動,當中1名女被告涉候審期間意圖離港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該8人否認共10罪,今(2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大量示威者在莊士敦道與分域街一帶堵路,有人投擲汽油彈,警方推進期間拘捕各人;涉案29歲女文員去年2月在機場企圖登上寵物航班時被截。今午續審。
8名被告依次是馬志健(男,46歲,會計師)、陳善衡(27歲,文員)、林梓橋(29歲,文員)、陳梓欣(26歲,文員)、盧虹羽(25歲,空姐)、劉素婷(35歲,客戶服務員)、謝翠兒(34歲,會計師)及王永森(男,48歲,廣告製作人)。
控方今向法庭呈遞開案陳詞,當中指2019年11月2日下午,港九多處有公眾集會。同日4時半,大量示威者在灣仔一帶的馬路出現,大部份穿着深色衣物,部份帶有防毒面具、護目鏡及手持雨傘等。有人用雜物堵塞軒尼詩道近分域街的行車路,約半小時後,莊士敦道及菲林明道行車路完全堵塞。有人在皇后大道東近春園街使用膠索帶將欄杆及鐵馬串連成路障,令皇后大道東道路完全堵塞,有人更投擲汽油彈在地上造成大火。
警方到達莊士敦道後向示威者發出警告,警員看到整個莊士敦道及分域街範圍被示威者佔據,並無途人。警方發射催淚彈及推進,一名黑衣男性示威者向警方投擲了一枚汽油彈,落在警員附近及起火,亦有些示威者將載有燃燒物品的手推車推向警方。警方其後在現場拘捕8名被告,均身穿黑色和深色衣物,其中盧聲稱她在場向其他示威者提供急救。
林梓橋於去年2月16日早上約9時半左右在香港國際機場商用航空中心企圖登上目的地為英國Farmborough Airport的航班,該飛機是專為運載寵物及其物主而設的私人包機,林當時持有一張票價為10萬港元的單程票,並在英國入境處聲明書上申報會於英國逗留半年;林的保釋條件包括不能離港。
8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分域街交界的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陳、林、劉及謝各被控1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指他們在同日同地使用口罩及防毒面罩等。
盧及王各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2人於同日同地分別管有10條及50條索帶;林另涉1項意圖防礙司法公正罪,指她於2022年1月3日至2月16日期間企圖離港,意圖不按法庭指示依期歸押,惟她承認1項非法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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