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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新邨租戶最後的搬遷期限明年3月屆滿。負責興建及管理石硤尾大坑西新邨的平民屋宇表示,6月初公布該邨重建項目租戶回遷安排建議,回覆限期昨日( 2日 )屆滿,共有約95%租戶在限期完結前遞交《回條》,反應非常正面,包括其他未到限期的租戶計算,約8成租戶已遞交接受重建《回條》。平民屋宇有信心大坑西新邨的租戶可於明年3月最後搬遷期限前遷出。

77%租戶完全符合或部分符合回遷資格

平民屋宇已完成全邨 1236 個租戶中近98%的回遷資格審核或覆核工作,並分批向租戶發放結果,剩餘租戶為嚴重違反租約,或沒有交回或交回無效的《住戶資料聲明書》。最新的審核結果為 933 戶(佔租戶總數 77%)完全符合或部分符合回遷資格,較6月初公布回遷安排建議時的676戶增加近40%,餘下23%租戶則因在香港擁有物業、大坑西新邨單位並非其唯一居所等理由而不獲回遷資格。

平民屋宇指77%租戶完全符合或部分符合回遷資格。資料圖片
平民屋宇指77%租戶完全符合或部分符合回遷資格。資料圖片
95個租戶的最遲回覆期限為8月7日。資料圖片
95個租戶的最遲回覆期限為8月7日。資料圖片
147個租戶的最遲回覆期限為8月14日。資料圖片
147個租戶的最遲回覆期限為8月14日。資料圖片
平民屋宇呼籲仍未遞交《回條》的租戶須在其適用期限前交回。資料圖片
平民屋宇呼籲仍未遞交《回條》的租戶須在其適用期限前交回。資料圖片
居民要求房屋局介入,惟當局表明不應用公屋安置居民。資料圖片
居民要求房屋局介入,惟當局表明不應用公屋安置居民。資料圖片

至於部分遲交《住戶資料聲明 書》或已於限期前申請覆核的租戶,因補交證明文件需時,平民屋宇會容許該等租戶在收到審核或覆核結果後兩星期內遞交《回條》,該195個租戶的最遲回覆期限為8月7日,另147個租戶的最遲回覆期限為8月14日,平民屋宇呼籲仍未遞交《回條》的租戶須在其適用期限前交回。

房屋局: 政府不應動用公屋安置居民

房屋局則指,租戶的回覆結果反映,重建安排獲普遍租戶認同,又呼籲仍未回覆的租戶,盡快務實地考慮平民屋宇提出的多項安置安排;局方會繼續密切跟進事件,並督促平民屋宇盡力照顧租戶的合理需要。至於有大坑西新邨居民組織,要求「一屋換公屋」,政府重申大坑西邨屬私人出租屋邨,平民屋宇作為承批人,有責任妥善安置受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政府不宜亦不應動用公屋資源安置有關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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