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總區交通部、港島各警區警務人員聯同交通督導員,昨(3日)在區內多個交通黑點採取執法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拖走7輛造成嚴重阻塞的違泊車輛及向2輛車輛發出欠妥車輛報告。其間亦發出244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等。
港島總區交通部、港島各警區警務人員聯同交通督導員在區內多個交通黑點採取執法行動。
人員同時利用流動攝錄配合交通執法行動,其間發現有48輛違例車輛及偵測到42宗車輛超速個案,將會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另外,人員發出27張傳票,當中主要涉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過馬路,在距離行人過路設施15米範圍內橫過馬路及沒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
此外,警方透過自動車牌識別系統,識別出一輛行駛中的電單車的行車證過期,經人員截停及初步調查,該電單車行車證過期兩個月。人員遂以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拘捕該名38歲本地男子。人員亦在砵典乍街與干諾道中交界設置路障,隨機抽樣為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行動中,一名35歲本地男子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八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港島總區交通部人員藉行動期間接觸市民的機會派發防騙傳單,提醒司機或市民提防騙案,並透過面對面溝通提高市民防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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