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4日)於元朗區牡丹街向一間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採取行動,行動中檢獲約723公斤懷疑冰鮮或冷藏肉,已抽取豬肉樣本作防腐劑檢測,並即時銷毀。署方指,如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另外,該店舖持牌人涉嫌把冰鮮或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檢723公斤懷疑冰鮮或冷藏肉

食環署人員亦就處所不潔向該新鮮糧食店持牌人提出檢控。此外,人員亦就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以及未有在處所入口面向顧客的當眼處,展示一個達指定尺寸的告示牌,以清晰標示該店鋪售賣的貨品種類,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該新鮮糧食店持牌人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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