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超聯球隊愉園班主陳志實涉嫌拖欠職球員約470萬元薪金,陳和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控共48項傳票控罪,包括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沒有支付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等。案件今(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辯方再次申請押後答辯,以待被告準備資料及與控方商討案情。暫委裁判官郭康麟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再訊。

被告陳志實,現面對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完成時支付工資及其他須付款項、3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9項在董事的同意或縱容下,或可歸因於該人士本身的疏忽,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

陳今天亦以愉園足球俱樂部的董事身份應訊,愉園足球俱樂部亦面對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完成時支付工資、3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9項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

辯方今天申請案件押後,指傳票數量較多,故被告須時準備文件及案情;控方不反對案件押後。暫委裁判官郭康麟遂批准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雙方進一步商討。

根據傳票控罪,陳和愉園足球俱樂部涉嫌拖欠10名僱員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的薪金;及於2021年8月至9月期間,在勞資審裁處頒下判令後,拖欠判令所指款項的。遭欠薪的職員和球員包括:許家銓、譚德鏗、黃智康、張俊軒、黃浩然、屠俊翹、曾至孝、Silva Da Silva Luciano、Severo Burkatt Mikael及余嘉瑋。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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