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0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8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其前男友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交往。約2022年中,被捕人士聯絡事主對他作出滋擾並索取賠償,事主拒絕。至2023年4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討論群組及其個人帳戶內先後發布了合共1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

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照片、曾就讀的中學名稱、大學名稱、大學學系及任職公司名稱。
 
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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