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今晚(13日)收到苦主「陳小姐」報料,去年6月租住沙田第一城單位,與她簽訂租約的男子原來並非業主,又因簽租約時沒有打釐印,導致欠缺保障。有自稱業主的男子強行開門入屋,又大吵大鬧逼遷,陳小姐最終提前搬走,但業主父親否認發生滋擾租客,拒絕退還按金及賠償,反指租客「踢契」,會根據租約追討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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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陳小姐」去年在網上見到放租,就私下相約「業主」鄭先生睇樓,兩房單位因是清水樓,不包裝潢傢俱,租金為每月11,000元,當時陳小姐曾詢問可否養寵物、鑽牆等,「業主」指只要天花板不塌便沒有問題。之後問陳小姐是否要打釐印,陳小姐稱因不清楚分別,所以最終同意不打釐印,而獲每月減租400元。
陌生人闖入逼遷
但陳小姐某日沖涼時聽到有人開門,最初以為是男友返家,當時衣衫不整的她,驚見一陌生男子入屋,對方自稱是該屋業主,又爆粗趕陳小姐離開,最終要報警求助。而與陳小姐簽訂租約的男子,只叫陳小姐不要開門。陳小姐表示聽聞業主有債務問題,亦曾被人公開追數,因此擔心人身安全搬遷,而原與她簽訂租約的男子表示願意解決租務糾紛,退還租金,但到交吉約定日子卻反口,否認單位曾被「業主」上門騷擾,更要求陳小姐作出賠償。節目持王嘉慧曾聯絡鄭先生,對方稱自己是業主的代理人,業主是其兒子,鄭先生指兒子知道放租一事,又反控陳小姐提早搬遷,已沒有追討毀約金已好文明。
業主已破壞租約
大律師陸偉雄指租客有權向業主退回費用及追討搬遷賠償,因業主要提供一個安寧的環境讓租客居住,但業主已破壞租約。假如業主沒有打釐印,對租客而言是欠缺保障,因此建議租客可自行去打釐印,如日後業主違規,因合約已打釐印,便會獲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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