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16日)通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焦小平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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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長安街知事」報道,7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焦小平與湖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易鵬飛,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近日,最高檢已通報,汲斌昌、易鵬飛、郝宏軍分別被決定逮捕。

公開資料顯示,焦小平出生於1966年7月,曾在財政系統工作多年,擔任過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中心(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黨委書記、主任等職務, 2022年6月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今年2月15日,他官宣被查。

經查,焦小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政治意識,違背新發展理念,干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實施;罔顧黨中央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關係人開發秦嶺地區小水電,破壞秦嶺生態;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走形變調,加劇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製造金融安全隱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股權、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職取酬,為親屬、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債務重組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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