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開始前,教師一般要在暑假尾聲回校準備,惟此一做法引起部分新入職或轉職教師憂慮,擔心合約生效前開工或會不受勞工保險保障,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至今接獲15宗相關查詢,較以往每年僅5宗大幅增加。教育局今日( 16日 )回應時表示,學校不應要求教師在僱傭合約生效前履行恆常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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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準教師或轉職教師於暑假期間回校,主要是為新學年進行籌備工作,例如開會或備課,如教師對工作安排有任何意見,應主動向學校提岀,並商討雙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以保障個人權益及釐清相關責任。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至今接獲15宗相關查詢,較以往每年5宗增加。工聯會
資助學校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作為教師的僱主,在處理人事聘任事宜時,必須遵照《僱傭條例》、《教育條例》、《教育規例》、相關《資助則例》、教育局發出的相關通告及指引,以及其他相關法例辦理。
為讓學校及其教師得到適度保障,教育局已為資助學校購買「綜合保險計劃」,保障範圍涵蓋已與資助學校簽訂合約,並在聘任日期生效時由教育局津貼支付薪金的準教師或轉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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