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日前服用疑茄科生物鹼污染「木香」中藥材後不適,衞生署今天(17日)同意持牌中藥材批發商「國盛行有限公司」(國盛行)自願從市面收回涉事的「木香」中藥材(批號:60532110-1及生產日期:2022年6月25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今天接獲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從「香港防癆會——香港大學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灣仔區)」及「靈實香港中文大學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西貢區)」檢取的「木香」樣本證實含有不應被驗出的茄科生物鹼。
署方的調查仍在進行,而至今的源頭追查發現從上述兩間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檢取的「木香」樣本來自同一批次,而根據國盛行提供的資料,該批次的中藥材從內地進口後,在本地曾供應醫管局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及東華三院的中醫診所。為謹慎起見,署方已聯絡醫管局及東華三院,並得悉其下中醫診所已停止配發上述批次「木香」。
發言人續指,國盛行亦會從市面收回該批次「木香」,並已設立熱線(2547 1166)解答有關查詢。署方提醒中醫師或中藥從業員如持有受影響中藥材,應於辦公時間內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或退回供應商。此外,曾於上述診所獲處方「木香」的市民應立刻停止服用,如有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意見。
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木香」為附表2中藥材。「木香」屬菊科植物木香的根,其功能為行氣止痛及健脾消食;茄科生物鹼能引致抗膽鹼能病徵,包括視力模糊、口乾、頭暈,以及神志不清,嚴重可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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