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無牌向三名癌症患者提供磁療、心靈治療等自然療法醫治癌症,建議患者把磁鐵放在身體不同地方,並停服治癌藥物,合共收取約300萬元治療費用,惟三人病情沒有好轉甚至惡化。女負責人否認三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支付被告約118萬元的血癌患者鍾少琼供稱,她按被告建議停藥後,公立醫院醫生警告她停藥十分危險,隨時會因心臟衰竭而昏迷,被告則讚賞她堅持停藥「好叻女 」,告知她有成功例子停藥後痊癒。

63歲女被告趙淑儀被控於201311月至20162月期間,在香港銅鑼灣邊寧頓街廣旅集團大廈17樓「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女事主鍾少琼在1996年患上血癌,進行骨髓移植後情況一度改善,但後來癌症復發需服用標靶治療藥,2012年起更有嚴重濕疹。鍾的同事指被告替他治好癌症,鍾便參加被告的美容健康講座並認識被告。

鍾憶述被告當時有十足把握,表明「半年內一定醫好」,萬一半年內未能治癒她,亦會免費繼續提供治療。鍾指自己「無曬辦法」,認為被告是她的唯一希望,被告當時聲稱醫好癌症便能醫好濕疹,只醫濕疹是治標不治本,便同意接受被告的心理治療、飲食療法、磁療、吸氧、「多維大腦、能量、小腹、荷爾蒙回春療法」等不同治癌療程,分期付款共逾118萬元費用。

鍾其後進行活化大腦療程、吸氧、食療、心靈治療等,每星期五次,被告在20146月指示鍾停食甲狀腺藥Thyroxine,否則皮膚問題惡化,或衍生皮膚癌症,鍾依從被告指示停藥。鍾在瑪麗醫院檢查後發現她停藥後促甲狀腺分泌激素指數嚴重超標,她向醫生解釋她正進行自然療法,但醫生警告她停藥隨時會引起心臟衰竭及昏迷,她遂簽紙指她明知危險仍堅持停藥,希望繼續自然療法及停藥,改善濕疹問題。她就此詢問被告,被告聲稱其甲狀腺問題已治癒,又指醫院報告只是假象,日後報告結果便會變回正常,不斷向她列舉其他成功例子,以讓她增加信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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