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無牌向三名癌症患者提供磁療、心靈治療等自然療法醫治癌症,建議患者把磁鐵放在身體不同地方,並停服治癌藥物,合共收取約300萬元治療費用,惟三人病情沒有好轉甚至惡化。女負責人否認三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盤問支付被告約118萬元的血癌女患者,指她曾遭警方懷疑與被告「做媒」。女患者承認曾遭警懷疑,但否認自己將責任推卸在被告身上。審訊明續。
63歲女被告趙淑儀,被控於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期間,在香港銅鑼灣邊寧頓街廣旅集團大廈17樓「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辯方今午盤問血癌患者鍾少琼時,指被告從來沒有說過西醫的報告是假象,亦不曾讚賞鍾堅持停藥「好叻女 」、及稱已治好鍾的甲狀腺;又指被告沒有要求鍾停藥,也不曾指藥物會令鍾患上皮膚癌。鍾均否認。
辯方指,後來有人到灣仔警署報案,警方曾懷疑鍾與被告「做媒」,誘使其他人參加被告的治療。鍾同意,她亦因此對被告起疑心。辯方續指,鍾將責任推卸到被告身上。鍾否認。控方覆問下,鍾又重申她在警方接觸自己前,從來沒有想過遭欺騙。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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