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於匡智松嶺二校的女教師,疑因與管理層和同事有「私怨」,涉寫匿名信投訴該校涉不當對待學童。警方調查後發現指控失實,故拘控該教師導致警力的浪費及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兩罪。案件今(2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撤回兩項控罪。辯方向法庭提出訟費申請,指女被告只是見義勇為的「吹哨者」;控方反對,指被告在信中使用假身份及含假資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最終拒絕批出訟費。
被告唐逸敏(48歲,報稱教師)被控於2022年8月1日至11月7日,在香港某處明知而向X作出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的虛報,即寫信虛報有職員在新界大埔頌雅路匡智松嶺第二校虐待學生,因而導致警力的浪費;及於2014年至2022年期間在該學校有意圖而犯罪,即從電腦系統獲得屬於學校的資料而取用電腦。據悉,被告現時已停職,而X為學童的家長。
控方今天表示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撤回兩項控罪。辯方申請訟費,指今天是被告第6次上庭,她一直配合警方調查,女被告只是「吹哨者」角色及叫家長留意情況,即使警方未能檢控相關人士,亦不代表被告失當。
控方反對訟費申請時,指被告在信中使用假身份,自稱為一名離職教師,但她當時仍未離職,行為自招嫌疑,亦令警方花費大量時間調查。
鄭官亦質疑,一般人見義勇為,應該會報警或向校監和辦學團體投訴,但被告卻使用假身份,而且被告剪輯片段放大教職員將上衣「笠」向學童頭部的動作,卻剪走了另一名教職員安撫學童情緒的行為,「究竟是針對同事,還是所謂伸張正義」,被告侵犯他人私隱,亦有誹謗校方之嫌,終拒絕批出訟費。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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