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兩名參與興建香港兒童醫院及一個私人住宅項目的「三判」承建商(「三判」),誇大水喉匠日薪以詐騙該兩個項目的「二判」承建商(「二判」)。兩名被告早前分別判囚15個月及27個月。區域法院今日(8月30日)頒令充公其中一人犯罪得益逾57萬元。

施健忠,50歲,本年7月27日承認三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被判入獄27個月,相關充公令聆訊則訂於今日進行。

法官練錦鴻今日批准控方申請,頒令充公施健忠逾57萬元。施健忠須於6個月內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則可處19個月監禁。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於2010年已成立專責小組處理限制、披露及沒收犯罪所得資產的工作。執行處追贓辦公室會繼續致力充公非法得益,向法庭申請充公令,以剝奪罪犯就貪污及相關罪行所獲取的利益。

案件於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間發生,當時建榮水喉渠務工程有限公司(建榮)及安柏水喉工程有限公司(安柏)以「二判」身分參與兩個建築項目,分別涉及香港兒童醫院及馬鞍山一個私人住宅。建榮及安柏將該兩個項目的水喉工程分判予兩名「三判」,即施健忠及朱焯華。

根據分判協議,施健忠及朱焯華須為該兩個項目提供水喉匠,並匯報水喉匠的確實日薪以計算工資。

案情透露,施健忠獨自或與朱焯華一同聘請了四名水喉匠,合約列明他們的日薪分別為1,400元及1,500元。不過,兩名被告與水喉匠協議的實際日薪只是介乎750元至1,100元。兩名被告並要求水喉匠收到建榮及安柏發放的月薪後,需向他們歸還差額。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四名水喉匠的工資被誇大逾66萬元。

同案被告朱焯華,59歲,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於本年1月18日在區域法院判囚15個月。醫院管理局、建榮及安柏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郭保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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