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開季後,球例的修訂和球證的執法,仍然是大家焦點所在。賽事的加長版補時,嚴厲地應對拖延時間,例如界外球等等,球證至今發出的紅黃牌數量亦比以往多;此外球員直接領紅牌的判決;禁區內疑似手球應否判12碼?爭議聲仍然不絕。

適逢今季港超亦有部份賽事有VAR協助,有關方面亦有舉行座談會,當中亦有邀請香港評述員作為座上客,可望更加了解VAR的運作情況和擔當的角色。可惜小弟因工作關係未能出席,不過事後亦請教回評述員同事的所見所聞,在此亦要多謝同事的幫助。

當中牽涉VAR運作的基本四大範疇外,筆者會選擇部份細節同大家探討。首先,在皮球開始運作之前,VAR是不會參與,這方面是覺得比較特別的,除此之外當一個攻勢開始和完結時,往往都會經過一段時間,例如這個攻勢變成入波,再啟動VAR覆核,在程序上如需要多個位置覆核的話,會先由「最接近入波」的時刻動作開始覆核,例如先覆核有沒有球員越位?有沒有球員犯手球?或者皮球是否在途中已出界外等事宜?另一個事項,一場重要賽事的關鍵時刻,需要啟動VAR,亦鼓勵在場的主球證自己出去看VAR影片,以釋除大眾的疑慮。

在世界各地的足球賽事,VAR運作了一段時間,給予筆者的感覺是好壞參半,特別是VAR球證和球場上的主球證角色,有點不太清晰。足球賽事的最終判決權應該落在球場上的主球證身上,而不是VAR球証,這情況令我感覺有點本末倒置。不過最後,球例和VAR視像助理裁判都只是說明書,最重要是最終運作的人能否操作得宜,這才是重點!丘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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