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日前開會表決通過,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期限。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歡迎有關決定。
陳澤銘指,在試點計劃下,本港已有不少法律執業者在過去三年通過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成為大灣區律師。計劃的延長將容許更多香港律師,尤其是讓青年律師受惠,拓展大灣區的法律市場,從而擴濶他們的專業發展空間。
他又表示,這政策更有助進一步推動香港法律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運用涉外法律事務的專業知 識及豐富經驗與內地同業合作,並且發揮本港在「十四五」規劃下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律師會將繼續積極推廣這考試對法律界特別是青年律師的好處,鼓勵更多會員報考並投入把握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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