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留意到近日有受害人收到騙徒發出釣魚短訊,對方訛稱為電訊公司職員,以積分即將到期或換領禮品為名,誘騙受害人提供信用卡資料,其後受害人發現信用卡在沒有遺失及被盜取情況下,被使用簽賬。就着相關罪案形勢,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情報組展開調查,經過深入分析,發現騙徒利用盗取的信用卡資料在網上購買電子產品,到門市提貨後將該些產品變賣。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9月6日晚上約八時展開拘捕行動,在該名男子在九龍灣一商場提貨時,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十九歲姓陳本地男子。經深入調查後,相信被捕人涉嫌與全港各區至少八宗同類案件有關。
警方調查發現詐騙集團分工仔細,於社交平台,酒吧或娛樂場所招攬下線成員,以每次數百元報酬,安排高風險任務,包括於網上購物及親身提貨,然後隨即變賣電子產品,以收取犯罪得益。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警方亦留意到近日有多宗即時通訊程式騙案, 騙徒以用戶帳號將被註銷為餌,騎劫用戶帳號的帳戶及通訊錄,繼而冒認用戶要求其親朋好友代買遊戲點數卡或以不同原因,例如要生意資金周轉等,要求對方借錢。警方呼籲市民細心留意短訊同網頁內容,便會發現當中存有破綻,例如網址有錯別字、繁簡字夾雜等。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在來歷不明的應用程式或網站,輸入個人資料、信用卡或銀行賬戶資料、信用卡安全碼或一次性密碼,以免被騙徒盜用戶口。如有親友透過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程式要求幫忙購買點數卡、滙款,或轉發通訊軟件戶口之驗證碼,應致電對方核實清楚。切勿隨便提供即時通訊程式驗證碼給任何人,以免帳戶被盜。市民應啟動即時通訊程式內的雙步驟驗證功能,額外用電郵認證作第二重保障。
如有懷疑,可在警方守網者網站(CyberDefender.hk) 或手機版應用程式「防騙視伏App」輸入可疑電話號碼或社交媒體帳號等評估風險,或致電「防騙易 18222」熱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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