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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旗下電子錢包PayMe更改條款,當用戶至少3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接收或支付任何款項,滙豐可暫停其使用PayMe;若90日無交易,更會被終止PayMe戶口,新條款將於10月7日起生效。

PayMe日前經電子郵件方式向客戶發出新修訂條款,如果客戶至少3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接收或支付任何款項,滙豐可暫停客戶使用PayMe,毋須事先通知。

滙豐旗下電子錢包PayMe更改條款。
滙豐旗下電子錢包PayMe更改條款。
滙豐旗下電子錢包PayMe更改條款。
滙豐旗下電子錢包PayMe更改條款。

當至少9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接收或支付任何款項,他們可終止客戶使用PayMe,同樣毋須通知客戶。停止使用 PayMe 後,公司會將儲蓄在Payvle內的所有資金轉賬至與用戶 PayMe 賬戶連接的其中一個銀行戶口。

據了解,市面其他移動錢包亦有類似條款,例如中銀香港的移動錢包BoC Pay條款列明,如果用戶在該行不時指定的時段內,未曾使用有關服務,有關服務將被暫停,用戶可能需要按該行規定步驟,才能重新啟動有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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