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中,過千示威者在彌敦道與警方對峙及投擲汽油彈,警方展開圍捕行動及拘捕213人。28歲高級租務主任當晚有份參與示威及在封鎖區內被捕,他今(1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參與程度低,案發後沒有浪費光陰及努力進修,現已碩士畢業。暫委法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10月11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押。
被告蘇浩臻,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案情指,警方在2019年11月11日起圍封理大,其後有人在網上連登討論區和Telegram等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呼籲案發當日上街聚集,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
案發當晚大約9時起,警方到達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處理示威活動,及後在加士 居道組成防線,向北往彌敦道方向推進,期間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須發射催淚煙驅散。
當警方防線到達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的南邊,示威者一度與警方對峙,及後持續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等,有汽油彈掉在警方防線的正前方,導致爆炸發生。當時示威者人數過千,大部分穿全黑衣物,並以口罩或防毒面罩遮蔽容貌,亦有人戴頭盔、護目鏡等。有人用電筒及雷射光照射警方、用雨傘阻擋的催淚彈及向警方回擲催淚彈等。
警方約當晚11時半展開圍捕行動,並設下長方形封鎖區(封鎖區南至北為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東至西為兩邊碧街),警方成功在上述封鎖區内截獲213人,包括被告蘇浩臻。蘇當時身穿黑色短袖上衣、深藍色長褲及黑色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案發後努力進修,如今已碩士畢業,他積極面對人生,並無放棄自己。而被告案發時沒有穿着任何防護裝備,在案中參與程度低,望法官輕判。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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