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月底有網民發起遊行反對《香港國安法》及《國歌法》,27歲男自由工作者在銅鑼灣參與暴動,向警方投擲磚塊後隨即被警員制服。被告今早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控方交代事隔逾兩年後提控因警方需時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保釋至本月26日判刑。

案情指,2020524日有人發起遊行由銅鑼灣出發至中環,遊行未獲發警方不反對通知書。同日下午近1時有示威者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聚集叫喊口號、展示旗幟、佔領行車路,警方舉藍旗示警不果,有示威者襲擊警方,不斷投擲雜物包括玻璃樽、磚頭、樹枝等,警方被逼退向波斯富街。現場片段拍攝到被告袁展翔下午1時許站在軒尼詩道中央分隔帶,拾起1呎乘以半呎的磚頭,跳起投向警方,其後轉身逃去,有警員上前追趕,從後制服被告,以暴動罪拘捕被告,期間被告激烈反抗。被告被捕時戴黑色鴨舌帽,身穿綠色T恤黑色長褲,背囊內有伸縮雨傘及望遠鏡等。

辯方呈上被告中學校長求情信指被告犯案沒有預謀,僅出於一時衝動,現已後悔從速認罪,20205月被捕後2年才被控,期間飽受龐大心理壓力,影響生涯規劃。控方交代事隔逾2年後提控因警方需時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呈堂片段可見案發時群眾叫喊「香港獨立」、「光時」等口號,法官彭亮廷質疑涉及煽動分裂國家,辯方反駁指沒有證據被告有份參與。

被告袁展翔被控於20205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波斯富街之間一段軒尼詩道路段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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