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休班警涉於今年4月8日凌晨,在尖沙咀趁男子醉倒在地,偷去對方價值過萬元的手提電話。涉案休班警早前否認一項盜竊罪。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稱認為醉酒漢手機為貴重物品,打算帶到警署備案,不料途中被警方截停拘捕,被告強調自己任警察38年,問心無愧。案件明天續審。
被告蘇志華出席審訊。盧江球攝
被告蘇志華在錄影會面中稱問心無愧。盧江球攝
庭上播放被告蘇志華的錄影會面片段。被告說,晚上和朋友到尖沙咀酒吧消遣飲酒。翌日凌晨2點多消遣後獨自離開,途中見到一名疑似飲醉酒的男子挨坐路邊,拍他數次沒有反應。
錄影會面片段中被告續說,該男子腿間有部手機,被告認為這屬於他的貴重財物,男子不省人事,容易被人有機可乘,因此拾起手機,放入自己後褲袋。被告指拾起前有問對方「我攞你啲嘢,o唔ok?得唔得呀?」但對方沒回應。被告稱,他打算到警署交出電話備案,途中卻被便衣警員截停,控方指被告被截獲後,曾向同袍求饒,控方稱他是意識到自己犯法。被告同意最佳處理方法是將事主及其電話一併交予當值中的同事,當時或被酒精影響判斷力。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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