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 13日 )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使用虛假工作推薦信,向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申請擔任一間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
劉雅兒,37歲,景願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景願)董事,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星期五(9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根據《保險業條例》,持牌保險公司或經紀公司須委任一名負責人以履行涉及受規管活動的相關責任,負責人須擁有最少5年保險業經驗,包括兩年管理經驗。有關公司須獲保監局批准方可委任負責人。
被告於案發時為景願的董事,她同時在一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積金超市有限公司(積金超市)任職銷售及營銷助理經理。景願於2021年3月8日向保監局申請委任被告為其負責人。
被告涉嫌知道一封積金超市工作推薦信為虛假文書而在上述申請中使用其副本,意圖誘使保監局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工作推薦信指被告為積金超市營銷總監,但該公司並沒有該項職位。如保監局知悉上述申請載有虛假資訊,便不會批准被告的申請。
保監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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