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將軍澳景林邨有野鴿便溺殃及六旬退休老翁,老翁隨機折斷野鴿雙翼,埋伏警員見狀拘捕老翁,老翁早前承認1項虐畜罪。裁判官劉淑嫻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引述感化官報告中被告指將來「唔會捉動物⋯⋯日後會遠離動物,喺簷篷下行」,終判處被告監禁10日,由於已還押2週,故可即時獲釋。

劉官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趙錦輝案發當日早上到快餐店買早餐時,有野鴿隨處便溺,排泄物掉落被告身上,被告生於農村,自覺可與動物溝通,遂隨機捉住涉案鴿子,警示其他鴿子切勿飛近。報告續指被告承認犯錯,個人情緒管理不佳,還押期間已經汲取教訓,學會保持心境平靜,「唔會捉動物⋯⋯日後會遠離動物,喺簷篷下行」,不會重犯。劉官接納被告患「三高」等疾病,無法接受社會服務令,另因保釋條件久久未能回鄉探望母親,不願再接受感化令。劉官最後判處被告監禁10日,由於被告已還押2週,可即時獲釋。

66歲被告趙錦輝承認於2023517日,在將軍澳景林邨景棉樓外殘酷地惡待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一隻鴿子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把上述鴿子兩邊翅膀折斷,致其受傷。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