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另案而在服刑當中的48歲前警員,疑於2020年沒有理會女友5歲女兒被熱水燙傷,並沒帶她求醫或作適當處理。前男警和女友因而被控虐兒罪,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後,控方修訂控罪,2人現被控傷人及虐兒等4罪。案件原定今(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男警擬改為承認交替控罪。法官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天正式聽取答辯。

男被告F.S.L,現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3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其中一項虐兒罪為該傷人罪的交替控罪。辯方今天透露男被告擬承認該交替控罪,控方亦確認如果被告認罪,餘下兩項虐兒罪會留在法庭存檔。

控罪指,男被告於2020年5月某日在香港北角某單位,意圖使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受傷;及同日同地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5歲大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餘下兩項控罪則指,男被告和32歲女被告W.N.M,於2020年5月底某日至7月6日期間,在北角某單位身故意虐待或忽略X;及男被告約於同年1月1日至7月2日期間,在該北角單位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X。

女被告維持不認罪,續准保釋至明受審。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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