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休班男警本年1月初,涉在小西灣道巴士總站的員工休息室內,襲擊一名巴士男車長。他否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受襲車長出庭作供指,當時疑似醉酒的休班警突然要求他幫忙尋找遺失的手機,但車長因有工作在身,沒有應他要求,休班警疑心感不忿,便施以拳打腳踢。車長堅稱沒有對休班警出手及還手,而他被打至頭部和腿部均有受傷。案件明天續審。
男事主郭福基出庭交代事發經過,他身為巴士車長,當日負責開通宵更,而被告當時腳步不穩地尾隨離開休息室準備開車的郭,被告指自己於巴士上遺失手機,要求郭幫忙尋找,郭操著不標準的廣東話、夾雜普通話解釋指,他要上班沒法協助被告。
被告於是捉住郭的背囊,拉他到休息室,兇惡而大聲地再重複要求,拉扯郭的口罩,捉著郭的衣領,又表示自己是警察。郭形容當時被告臉紅、看似快要失控,根本不像一名警察。郭打算報警求助,但被告衝過來捉住他,試圖搶他電話,郭形容當時自己「手震了一下」,被告失平衡跌坐在地,惱羞成怒並開始拳打腳踢。
郭以手臂保護其面部和身體,以防被告手上數隻較大的戒指,有機會插到他眼睛,之後被告更一度以手臂壓郭到桌面,大聲呼叫「嚟呀!嚟呀!」。當郭大叫數次「救命」,被告才鬆開手,郭其後成功報警求助。郭又供稱,他報警後想外出查看警察到達與否,但被告用手攔阻,實行軟禁,而郭的頭部和腿部均有受傷。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盤問郭時,提到郭曾向現場警員描述「雙方發生推撞,互相拉倒在地」,但郭堅稱沒有還手,並指當被告壓住其心口時,聞到他口中濃烈的酒氣。控方下午再傳召兩名巴士車長作證,兩人事發當天都見到被告於休息室外徘徊,陳子民指當時被告於巴士遺失手機向他求助,但被告無法說出所乘搭的巴士號碼,並指出他「一大陣酒味」。何伯林則描述被告「大大聲聲講野」,「離遠見到佢腳步浮浮」,確信他醉酒,其後何返回巴士上休息,後來則聽到休息室傳來拉扯枱櫈的聲音,更聽到郭用普通話說「不要打,不要打」。
據了解,48歲被告劉驍璋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控罪指,劉於2023年1月8日,在香港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郭福基,因而對該郭福基造成身體傷害。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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